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蚌埠市禁养犬名单一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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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养宠物狗,一些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也给城市管理和市民生活带来了诸多问题,为了加强城市养犬管理,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,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,蚌埠市政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蚌埠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了《蚌埠市禁养犬名录》,本文将对该名录进行介绍和分析。

蚌埠市禁养犬名录

  1. 所有种类的烈性犬:如藏獒、意大利纽波利顿犬、巴西菲勒犬、法国波尔多犬、阿根廷杜高犬、英国马士提夫犬等。
  2. 大型犬:身高超过 60 厘米、体重超过 30 公斤的犬种,如德国牧羊犬、大丹犬、圣伯纳犬、大白熊犬等。
  3. 具有攻击性的犬种:如秋田犬、牛头梗、松狮犬等。

禁养犬名录的意义

  1. 保障公共安全:烈性犬和攻击性犬种容易对他人造成伤害,甚至危及生命,禁养这些犬种可以有效减少犬只伤人事件的发生,保障市民的人身安全。
  2. 维护社会秩序:不文明的养犬行为,如犬只随地大小便、狂吠扰民等,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社会秩序和环境卫生,禁养大型犬和烈性犬,可以减少这些不文明行为的发生,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。
  3. 保护市民健康:一些犬只容易传播疾病,如狂犬病、犬瘟热等,禁养病犬和烈性犬,可以有效降低疾病的传播风险,保护市民的健康。

蚌埠市禁养犬名录的出台,体现了政府对城市管理和市民生活的高度重视,市民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,文明养犬,共同营造一个和谐、安全、卫生的城市环境。

犬种特征
烈性犬攻击性强,容易伤人
大型犬身高超过 60 厘米,体重超过 30 公斤
具有攻击性的犬种如秋田犬、牛头梗、松狮犬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