漯河市源汇区阴阳赵镇娄庄村的村民向媒体反映称,村里有很多大型犬,村民们担心狗会伤人,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娄庄村的村支书,他表示,村里确实存在一些大型犬,但并没有达到泛滥的程度,对于村民的担忧,村支书表示会加强管理,并提醒村民注意自身安全,他也呼吁村民文明养犬,不要随意丢弃犬只。
近年来,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养宠物,狗作为最受欢迎的宠物之一,受到了很多人的喜爱,养犬也带来了一些问题,比如犬只伤人、扰民等,为了规范养犬行为,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,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,漯河市出台了《漯河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》。
根据《漯河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》,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- 携犬出户时应当束犬链,由成年人牵领,并应当避让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孕妇和儿童;
- 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;
- 不得携犬进入机关、学校、医院、博物馆、图书馆、文化馆、体育场馆、影剧院、商场、宾馆、餐饮场所等公共场所;
- 不得携犬乘坐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,携犬乘坐出租车时,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;
- 不得虐待、遗弃犬只;
- 犬只死亡的,应当按照动物防疫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违反本条例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,并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没收犬只:
- 违反规定携犬出户的;
- 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的;
- 携犬乘坐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的。
违反本条例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予以警告,并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没收犬只:
- 未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的;
- 虐待、遗弃犬只的。
漯河市娄庄不禁养狗,但养犬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,文明养犬,才能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,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,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理解和支持养犬管理工作,共同营造一个和谐、文明、宜居的城市环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