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些狗种不再允许饲养
榆林市相关部门发布了一项新的养犬规定,引起了广泛关注,根据规定,从即日起,以下几种狗种将不再允许在榆林市饲养。
被列入禁止饲养的狗种包括比特犬、藏獒、罗威纳、德国牧羊犬等大型烈性犬种,这些犬种因具有强烈的攻击性和破坏性,容易对市民的人身安全和公共秩序造成威胁,因此被明令禁止。
规定还指出,小型烈性犬种如泰迪、比熊、约克夏等,以及一些具有攻击性行为的犬种,如斗牛犬、杜宾犬等,也不得在榆林市饲养。
这一新规的出台,旨在加强对犬只饲养的管理,保障市民的人身安全和公共秩序,近年来,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养犬人数逐年增加,但随之而来的是犬只伤人、扰民等问题的频发,为了有效遏制这些问题的发生,榆林市决定采取严格措施,规范犬只饲养。
据了解,新规的实施将采取以下措施:
对已饲养的禁止犬种,市民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养或转养手续,否则将面临处罚。
对新饲养犬只,市民需在购买前向相关部门申报,并接受犬只品种、体型、性格等方面的审查。
对违规饲养犬只的行为,将依法予以查处,情节严重的,将追究刑事责任。
新规的出台,虽然引起了一些养犬人士的不满,但大多数人表示理解和支持,他们认为,为了全市市民的安全和利益,适当限制犬只饲养是必要的,市民也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加大对违规饲养犬只行为的打击力度,共同营造一个和谐、安全的居住环境。
榆林市此次发布的禁止饲养犬只规定,是为了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社会公共秩序,我们相信,在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下,这一规定能够得到有效执行,为榆林市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