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泸州允许养什么狗类的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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允许养哪些狗狗品种?

近年来,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养狗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选择,养狗品种的选择也成为了不少市民关注的焦点,泸州市发布了最新的养犬政策,明确了允许市民饲养的狗狗品种,以下是具体内容:

根据泸州市最新发布的《泸州市养犬管理规定》,市民在饲养狗狗时,可以选择以下品种:

  1. 小型犬:如吉娃娃、比熊、博美、约克夏等,体长不超过35厘米,体重不超过7公斤。

  2. 中型犬:如贵宾、拉布拉多、金毛寻回犬等,体长不超过50厘米,体重不超过25公斤。

  3. 大型犬:如德国牧羊犬、杜宾犬、罗威纳等,体长不超过60厘米,体重不超过40公斤。

需要注意的是,以下品种的狗狗是不允许在泸州市饲养的:

  1. 暴力犬:如藏獒、比特犬、罗威纳等。

  2. 具有攻击性的犬种:如斗牛犬、杜宾犬等。

  3. 混血犬:由禁止饲养的犬种与其他犬种杂交的狗狗。

泸州市对养犬行为也作出了一系列规定,如:

  1. 养犬人需为狗狗办理《养犬登记证》,并佩戴犬牌。

  2. 犬只外出时,必须由成年人牵领,并使用牵引绳。

  3. 犬只不得进入公共场所、公园、学校等区域。

  4. 养犬人需定期为狗狗接种疫苗,预防狂犬病等疾病。

泸州市最新养犬政策为市民提供了明确的养犬品种选择,同时也对养犬行为进行了规范,希望广大市民在享受养犬带来的乐趣的同时,也能遵守相关规定,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秩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