狗狗作为人类最忠诚的伙伴之一,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养它们作为家庭宠物,养犬也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和政策,以确保人和狗狗的安全和健康,北京市政府对养狗政策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更新,本文将为你介绍这些政策的具体内容。
- 养犬登记制度北京市实行养犬登记制度,养犬人应当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,未经登记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。
- 犬只种类限制北京市对养犬的种类进行了限制,只允许养犬登记目录中的犬只,目录中的犬只有:
- 拉布拉多犬
- 金毛猎犬
- 德国牧羊犬
- 雪纳瑞犬
- 贵宾犬
- 博美犬
- 比熊犬
- 巴哥犬
- 吉娃娃犬
- 蝴蝶犬
- 中国冠毛犬
- 查理王小猎犬
- 大麦町犬
- 马尔济斯犬
- 约克夏梗犬
- 西施犬
- 日本银狐犬
- 丝毛梗犬
- 喜乐蒂牧羊犬
- 腊肠犬
- 雪达犬
- 玩具贵宾犬
- 边境牧羊犬
- 犬只免疫制度养犬人应当定期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,并在犬只出生满三个月或者免疫有效期届满前,将犬只带至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,植入电子标识。
- 犬只户外活动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时,应当对犬只束犬链,由成年人牵领,并应当避让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孕妇和儿童,携带犬只乘坐电梯的,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,并为犬只戴嘴套,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、犬笼,携犬出户时,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,应当立即清除。
- 犬只扰民处理养犬人不得放任、驱使犬只恐吓、伤害他人,对违反规定的养犬人,公安机关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、罚款等处罚;对于多次违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养犬人,公安机关将吊销其养犬登记证,并没收犬只。
北京市的养狗政策旨在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健康,同时也为养犬人提供了指导和规范,养犬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,文明养犬,共同营造一个和谐、安全的社会环境。
